笨笨和宝宝的故事

Tuesday, October 31, 2006

相识(一)

98年,在我看来比抗战胜利还值得高兴的年头(虽然抗战只是后期渲染的人物情绪),我终于熬过了11年的寒窗苦读,上了大学。虽然没能如愿到离家十万八千里的地方飞翔,总算是坐车也要2个小时的距离,心中的激动无法比喻。进了校门,就到处撒欢,什么“大学宽进严出,一定要自觉学习”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,站在理工大学的树林里我满脑子就是吃、喝、玩、乐,当然后来的事实证明:我从来没有把自己的理想实现的如此畅快淋漓。
经过艰苦的军训,本来就该生在唐朝的我又加码一圈,可见一个人良好的精神状态足以克服大多数的困难。转眼到元旦,学校照例要开文艺晚会,我那点被压抑的10多年之久的文艺细胞通通兴奋的出营了。荣升为我班出场节目的总导演,咱就是有这点志气,要么不整要整就得整个动静最大的,于是我在革命条件极其有限的前提下,毅然提出要跳服装华丽的英格兰式群舞:狂欢。女生都要着色彩艳丽的大摆裙,男士则要花哨的领结,其实这些硬件我都有着落,隔壁就是南京前线歌舞团,守着粮库不能没米吃,对吧?关键是人!一共要挑选6对男女参与表演。简单公布一下我班的资源:共计45位同学,南北混杂,高矮胖瘦,更要命的是大家都是刚入学的新生,彼此都很不熟悉,我怎样才能挑选并说服合适的人选参与表演呢?好的是,我不仅是思想的正常人,更是行动的巨人,利用计算机课我敏锐的观察“犯罪分子”的背影(我想我后来计算机等级考试初考没能通过,与此有极大的关联,我容易嘛我),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暗地搜索最终定位:身高1.78左右,体重140斤,话说到这,笨笨才进入视线,只不过那时候,男生们都比较邋遢(当然现在的男生可能还那样),经常一个星期不换一件外套,我就记住了这六位男生的颜色,笨笨当时总穿一件绿色外套,直到后来排练我总是说:唉,你,穿绿衣服那个,他就挺不高兴的小声说:我、我叫XX,我点点头敷衍一下,下次还是:唉,你,穿绿衣服那个,这个他至今怀恨在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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